导航栏
您现在的位置: 首页 > 部门乡镇 > 乡镇 > 石潭镇 > 其他 > 通知公告

如何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(清远市清新区)

时间: 2019-12-23 09:43   来源:本网   发布机构:   点击:-

一、登记就业

所需条件和提交的资料

1.法定劳动年龄内人员,清新区企业就业(男16-60周岁,女16-50周岁)

2.提供企业录用通知书

3.大一寸免冠红底相片2张,身份证(复印件1份)

4.提供婚育证明原件和复印件(未婚人员提供未婚证已婚人员提供婚育证或结扎证明)

上述资料齐全,即可办结。

二、登记失业(城镇失业人员迁移户口)

所需条件和提交的资料:

1.清新区城镇户籍,法定劳动年龄内,现处于失业状态人员(男16-60周岁,女16-50周岁)

2.大一寸免冠红底相片2张,户口簿、身份证(复印件各1份)

3.提供户籍所在地社区、居委出具的失业证明

4.提供婚育证明原件和复印件(未婚人员提供未婚证,已婚人员提供婚育证或结扎证明)

上述资料齐全,即可办结。

三、登记失业(大学生毕业迁移户口)

所需条件和提交的资料:

1.大学生迁移证(复印件1份)

2.大一寸免冠红底相片2张,身份证(复印件1份)

上述资料齐全,即可办结。

四、登记失业(领取失业保险金)

所需条件和提交的资料:

1.法定劳动年龄人员,与用工企业解除劳动关系,现处于失业状态(男16-60周岁,女16-50周岁)

2.提供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

3.大一寸免冠红底相片2张,身份证(复印件1份)

未办理就业登记的,需要先办理就业登记,5个工作日后办理失业登记,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。

五、登记灵活就业(申请小额担保贷款)

所需条件和提交的资料:

1.本区城镇户籍,18-60周岁,具备还贷能力,在本区范围内创业,有具体经营项目、固定经营场地,正常营业

2.开办企业、经营个体工商户提供营业执照

3.发展种养业或承包山林的,提供承包合同原件、大一寸免冠红底相片2张,申请人身份证

上述资料齐全,即可办结。

办理地址:清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就业服务中心1楼


您已选择离开清新区政府门户网站,接下来跳转至的页面与本站无关。 4秒钟之后将自动跳转到新页面,请您稍候…… ×

网站导航

底部

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主办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

清远市清新区综合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管理 版权所有: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

网站运维电话:(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) 电子邮件:

粤公网安备 44180302000001号         网站标识码:4418030003

[粤ICP备05057909号]